超市取名“客临顿”涉嫌侵权
在工商局未查到登记档案 将受广告牌制作价格5倍的罚款,并变更登记
“你在哪里?我在‘客临顿’门口等你。”昨日下午4点,一个重大学生正在沙区沙杨路校门口用电话约同学见面。当记者路过时,发现该学生口中所说的“客临顿”,竟是一个超市的名称。
想引起注意 起名“客临顿”
在沙区沙杨路的重大门口旁,这家超市的顶部一个长约3米的招牌上,用蓝色底白色粗体字写着“客临顿超市”几个大字。
顿时让路过这里的市民驻足仰望。该超市规模较小,店内也仅有50平方米。但在超市内部依然有一个偌大的招牌写着“客临顿超市”。
提起该超市的名称时,超市40岁的老板陈建新(化名)很得意地说:“这个名字是我想的。”他说,超市已开业半年左右了,但所处的沙杨路客流却十分少,所以想引起大家的注意。一些进店购物的大学生也说,这个店名字很特别,第一次来买东西后就记住了它的名字,甚至有的同学把这里作为相聚碰头的“老地方”。
“客临顿”涉嫌侵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该超市取名“客临顿”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甚至涉及侵权的问题。《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以“客临顿”一类作为超市名出自名人“克林顿”名称谐音,也涉侵权。
这个名为“客临顿”的超市在工商局未查到登记档案。按规定,工商监管部门将给予其广告牌本身制作价格5倍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曾有一发廊取名为“菲发走丝”,工作人员按规定拒绝该名称登记注册。对此,该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尽量避免以特殊称谓的谐音申请商业广告名称,以免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