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济南黄台的“最高法院”
资料图:吉林敦化的“最高法院
为标新立异,理发店竟然起名“最高发院”。
理发店老板认为,这个名字会吸引顾客;但不少市民表示,会对这样的理发店敬而远之。
本溪这家“最高发院”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
理发店:要办好“头”等大事
昔日,记者随本溪市工商局地下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本溪站前繁华地段的“最高发院”,这是一家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的发廊。
该理发店的牌匾和室内的墙壁上,“最高发院”4个大字赫然入目。
曾在该发廊理过发的顾客赵先生告诉记者,发廊前些天还有各式各样的标语,例如“办好人民的头等大事”,其中那个“头”字特意大了几号字体。
记者在该发廊的理发卡看到,上面还写有“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的字样。
工商部门:责令7天整改
地下工商所的车所长告诉记者,工商人员已经对“最高发院”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发廊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字为“王××理发店”,按照规定,理发店的牌匾等其他显著位置的名称必须与登记的名称相符。
车所长说,这家发廊的做法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发廊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7天内整改,否则将对该发廊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老板:怪名没增效益
车所长告诉记者,该发廊的老板暂时在外地,但其表示将会立即着手进行整改。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最高发院”的老板吕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发廊今年3月开业,之所以起这个名字,只是想标新立异、与众不同。
吕女士称,她不清楚把发廊起名为“最高发院”与登记注册的名称不符是违反规定的。对于这样特别的店名是否为发廊带来更高的关注度,吕女士说,目前看,“最高发院”的生意一般,但是应该有消费者因为自己的店名而决定到里面理发。
市民:口气太大还是敬而远之
市民是否会因为“最高发院”这个店名而去这家店理发呢?
记者在本溪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有6位表示,“会因为这个店名敬而远之,选择其他店理发。”
记者发现,持这种意见的多是年龄在35岁以上的人群,“太不严肃了,这简直就是胡闹!”市民杨先生感到气愤,“你有创意可以,但这个店名你担得起吗?”
市民陈先生认为,店名口气太大,顾客在里面坐着会感到不舒服。
而表示会因为店名特殊而到店里理发的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一个小伙子说,“就想看看这里的手艺怎么样,到时候还能和别人吹吹牛,自己到最高发院剪头了。”
桂林“人民发院”被查处
据《南国早报》报道,2007年5月10日,桂林市三里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一家名为“人民发院”的理发店进行了查处。工商人员认为,这个店名已涉嫌违反《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