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按父母双姓起名。11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并下发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岛城公安部门已根据青岛实情提出建议,反馈给上级部门。
增加百万双姓人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为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岛城单姓占多数
昨天,我市户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青岛公民取名字还是单姓居多,主要是跟随父姓,但是近年来,带父母双姓的四个字的姓名越来越多。“出台这样的法规是件好事情,使得姓名登记更加规范,我们已经根据青岛的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想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据了解,我市公安户政部门提出的建议,已反馈给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