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赵C案已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开庭。另外,公安部近日对江西省公安厅的一份请示专门作出答复: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
■赵C一审胜诉公安机关上诉
2006年8月,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23岁男子赵C到鹰潭月湖区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申办二代证时,因名字里有“C”被告知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改名。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月湖区法院作出判决,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使用。法院一审宣判后,月湖区公安分局提出上诉。
■公安部批复应使用规范汉字
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判决后,鹰潭市公安局就如何执行法院判决“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问题专门向江西省公安厅请示。为慎重起见,省公安厅又专门书面请示公安部。近日,公安部专门回复江西省公安厅。批复意见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公安机关发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未使用规范汉字填写的,应请本人协助更正,并免费为其办理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据悉,江西省公安厅还将该批复抄送给省高级人民法院。
■赵C若不改名全国系统就要改
人口信息系统维护专家刘森2月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赵C保留原名的话,就意味着全国现有的所有正在运行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要更改,牵涉面非常广,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