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记录不良者不予改名
参考借鉴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了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九种情况,同时规定了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的八种情形,防止恶意变更姓名逃避法律责任或者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年满18周岁姓名可变一次
跟杀人狂魔邱兴华同名同姓,苦恼不少!《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与通缉犯姓名相同时,可以申请更改自己的名字!
还可以申请更改姓名的情况有: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名字粗俗、怪异;名字难认、难写;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误解;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据介绍,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
郑梓桢认为,既然可以更改一次姓名,也应该准许再次更改姓名,“一般人怎么会随意更改自己的姓名呢?!只有有特殊苦衷的人才会更改,公安机关应该为这些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本报记者尹安学)
-双姓利弊专家谈
可能改变我国姓名文化
周大鸣(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博导):
有研究表明,氏族社会,既有随母姓,也有从父姓的,甚至有双姓。从有甲骨文记载以来,我国的姓氏就是随父姓;商代起始,周朝形成系统。姓氏涉及血缘、家族、名望、传承,是国人极为看重的。过去,是单系继嗣的社会,女姓没有继承权;而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夫妻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允许双姓,是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
不过,从文化民俗上而言,双姓可能改变我国传统的姓名文化,出现一些四字、五字名,这未必是好事,初期甚至引起一些民俗传统与西方文化、东洋文化之争。
清晰表明家族血缘关系
王宁(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在父权制社会,强调跟随父姓,现在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赋予了公民选择姓氏的权利,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甚至体现对女性的尊重。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有利于改善姓名重复率高的问题。不过,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否则也会产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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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段子列举校园趣名
朱逸群(猪一群)、杨宜知(羊一只)、秦寿生、吴安全(据说还是个司机)、子腾(本来挺文雅的名字,偏偏老爹姓杜)、费彦(谐音“肺炎”,开学点名笑翻了一片。)
此外,在校园里还有:音乐老师叫管风琴;健美老师叫陈亚玲;锅炉热处理专业老师叫吴嫣梅(无烟煤);学校校医室有个校医名叫“段珍”(断针),我们都不去她那打针……